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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夏方海 通讯员 周洪 谢明洋)“惟公民,须学法,善运用,好处大;懂法律,利自己,懂法律,利国家……”近日,一段特别的“三字经”朗读声,从云南省安宁市枧槽营村委会枧槽村民小组里传来,引得大家纷纷驻足倾听观看。
原来,这是安宁市人民法院八街法庭开展巡回审理暨“阳光司法”活动的现场。当天,该庭公开巡回审理了2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将法庭“搬到”村民小组,就地审理矛盾纠纷。
庭审结束后,现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八街法庭副庭长周洪结合案件事实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讲,同时也联合安宁市司法局八街司法所,编写了一段“法治三字经”,让群众在诵读中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同时,周洪还逐字逐句地向群众讲解词句的释义,帮助大家真正理解“法治三字经”的含义,铸牢法治观念。
为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让更多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八街法庭干警结合辖区特点,在工作之余,编写了具有云南地方民族特色的花灯、八街小调和山歌,以老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讲民法典等法律规定。
据介绍,此次活动既让群众学到了法律知识,还提高了依法维权能力,法治“三字经”让大家在活动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参与法治,让法治潜移默化渗入群众生活,浸润群众身心。